對安徽省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第0755號提案的答復
一、加強保證金監管
印發了《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有關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8〕1481號),開展清理規范逾期應退未退保證金工作;推進保函保險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要求各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招標文件及施工合同合規性審核,對超標準收取保證金或強制要求繳納現金形式保證金的行為依法依規查處。2018年我廳還對部分市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規范工作進行了檢查。
二、積極推行工程擔保
印發了《關于推進工程擔保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工程款支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8〕2469號),要求各市加強履約管理;積極推行承包企業以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設單位提供履約擔保,有效發揮履約擔保作用。對建筑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凡要求承包企業提供履約擔保的,應對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大力推行施工企業以銀行保函、商業保險、第三方擔保方式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施工企業使用銀行保函的,任何單位不得拒絕。工程保函的費用應計入工程造價,將各類保證金的保函替代率納入統計范圍。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為進一步推進減輕中小企業投標負擔工作。我廳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落實。
(一)開展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統計和調研工作。通過加強保證金統計工作,及時了解投標保證金的繳納及保函替代情況;對保函替代率低的市深入項目調研,深入剖析問題癥結,對癥下藥。
(二)開展建筑施工質量和市場行為抽查。6月份,我廳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19年版)》、《2019年度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抽查工作計劃》,組成四個檢查組對全省16市2個省直管縣建筑施工質量和市場行為進行抽查;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等四項保證金繳存方式及比例進行抽查。著力解決保證金政策落地,確保企業減負見實效。
(三)進一步規范小額項目庫招投標監管。一是規范政府投資或者以國有投資為主的房建、市政類施工單項估算價在400萬元以下項目的監管,預防亂收投標保證金或其他變相收費的問題;二是規范入庫企業標準的問題,確保入庫企業公開、公平、公正,預防小額項目圍標、賣標問題。
(四)加強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銀保監局、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相關部門的協調。大力推進銀行保函、商業保險、第三方擔保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工作。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中小企業信用特點采取差異化管理,解決中小建筑企業辦理銀行保函手續費過高、程序復雜等問題。
我廳將積極采取措施,全面推進房建、市政工程項目銀行保函、商業保險、第三方擔保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工作。全面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工作還需要省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
來源: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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